近年来,集团党委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紧紧围绕企业中心任务,始终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具有国企特点的选人用人标准,严格按照规范程序选人用人,积极探索企业人事制度改革,取得了明显成效。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建设高素质企业领导人员队伍,为推进集团转型升级、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根据省委组织部和省国资委党委的有关部署要求,现就进一步提高集团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围绕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的目标,进一步规范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提高企业选人用人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水平。
(二)总体目标。通过三年持续不断的努力,实现选人用人满意度“一年一提高,二年大提升”的目标。“一年一提高”,即用一年时间建制度、打基础、立规范,实现职工群众对“集团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有明显提高,至2010年底,使职工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80%以上。“二年大提升”,即再通过二年时间进行完善、巩固和提高,形成完备的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和监督管理制度体系及科学的工作机制,并得到全面贯彻,群众对“集团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大幅度提升,至2012年底,职工群众满意率和基本满意率达到90%以上。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重品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真正选用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职工群众信得过的人。要注重综合素质,把政治素质、理论功底、政策水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等作为选用干部的硬指标。
(二)坚持重实干。注重在科学发展、创业创新的实践中考察识别人才,坚决破除论资排辈、平衡照顾、求全责备的旧观念,旗帜鲜明地把思想解放、勇于创新、锐意进取的实干者用起来,把在艰苦环境和平凡岗位上作出突出实绩的人员选上去,不让老实干事者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引导和激励优秀人才干事创业、奋发进取。
(三)坚持重基层。对那些长期在条件艰苦、工作困难单位或部门努力工作的人要格外关注,对那些不图虚名、踏实干事的人要多加留意,对那些埋头苦干、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人不能亏待。选派优秀年轻人才到基层锻炼、从基层选拔优秀年轻人才充实到领导岗位和横向纵向相互交流挂职任职。
(四)坚持重公认。坚持把职工群众满意不满意、拥护不拥护、公认不公认作为重要标准,选拔一批为职工群众谋利益、办实事、口碑好、公认度高的同志到各级领导岗位上。同时,要防止简单地以票取人。
(五)坚持重制度。建立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用人机制,建立健全干部选拔工作的各项具体制度,维护好企业领导人员选拔工作制度的权威性,增强选拔工作制度的可行性,解决好无章可循、有章不循、有章难循的问题。
二、主要任务和工作措施
(一)强化选人用人政策法规学习培训。以党委中心组学习为平台,每年进行一次选人用人政策法规的集中学习,特别要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结合开展党务干部“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活动,切实开展好以“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为主题的“四个一活动”(组织一次专题培训班、读一本《干部工作政策法规文件选编》、开展一次相关知识测试,组织一次征文比赛)。
(二)规范完善提名制度。研究制定主体清晰、程序科学、责任明确的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办法,重点规范领导人员特别是“一把手”的提名行为。坚持和完善组织推荐、领导人员推荐、职工群众推荐、个人自荐的“X+1”推荐提名方式,鼓励多渠道推荐领导人员。探索建立领导人员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提高初始提名的公开化程度。严肃提名工作纪律,所有领导人员的选拔任用必须按规定程序提出,不准搞个人说了算,不准搞临时动议。
(三)规范完善民主推荐制度。选拔任用领导人员,必须经过民主推荐提出考察对象。民主推荐必须同时采用会议投票推荐和个别谈话推荐两种方式,合理确定参加民主推荐人员范围,参会人员须达到应参会人数的80%以上,个别谈话人数必须达到应参加谈话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结果,坚持把尊重民意和不简单以票取人辩证结合起来,既不简单以票取人,同时对得票少、多数群众不赞成的,不能作为考察对象。
(四)规范完善考察制度。继续实行考察预告制,在考察前,对考察对象的基本情况、考察方式、考察组成员、考察时间等情况,向所在单位书面通知,广泛接受群众的监督。加强对领导人员的经常性了解,注重对领导人员在完成重大任务、应对重大事件等急难险重工作中现实表现的专项考察。进一步改进任职考察和延伸考察工作,注重对领导人员的“生活圈、社交圈”的考察。实行考察工作责任制,在考察中出现考察失真和违反干部人事纪律的,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五)规范完善用人决策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企业党委会要在企业选人用人中发挥主导作用。领导人员的选用由组织人事部门根据领导班子建设、班子结构需要、年度考核等情况提出建议方案,经党委会集体研究决定或提出意见建议,由董事会或经理层依法任用。对意见分歧较大或有重大问题不清楚的,党委会应暂缓表决。
(六)规范完善任前公示制度。完善任前公示制度,对拟提拔任用的领导人员,除特殊岗位和在换届考察时已进行过公示的人选外,在党委讨论决定后、下发任职通知前,均实行任职公示。提拔担任集团中层副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在本单位内进行公示,必要时可扩大到曾经工作过的部门或单位;提拔担任集团中层正职领导职务的,一般在全集团范围进行公示。公示可采取书面公告、网上公告等形式,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间,群众反映拟提拔对象有问题的,经核实后确有其事并影响其任职条件和资格的,取消其任职;对没有举报或反映问题不实的,及时办理正式任职手续,并由集团分管领导和纪检、组织部门领导对新提拔领导人员进行任前谈话,提出廉政要求,签订廉政承诺书。
(七)规范完善任职试用期制。对公开选拔的领导人员,继续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同时对非选举生产的新任领导人员实行任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组织考核胜任工作的正式履行任职手续,不胜任者免去试任职务,安排到与试任前职级相应的岗位工作。
(八)加大竞争性选拔领导人员工作力度。推行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等竞争性选拔领导人员方式,推进竞争性选人用人工作的制度化、常态化建设。扩大竞争性选拔领导人员的范围,指导帮助子公司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人员,逐步提高集团竞争性选拔领导人员在提拔领导人员总数中的比例。改进竞争性选拔的方式,强化实绩导向、注重能力水平、体现能岗相适,提高人才遴选的科学性。完善笔试、面试工作,注重测试报考者运用理论知识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扩大职工群众有序参与,探索完善在面试中设立职工评委和监督员,适当提高职工群众在考察评价中的权重。进一步拓展选人渠道,在坚持组织配置领导人员的基础上,加大市场化选聘企业经营管理者的力度。加大集团中层领导人员内部竞争上岗力度,探索领导人员跨单位或部门竞岗交流。今年下半年,要组织一次面向集团内外公开选拔中层领导的工作。各子公司要根据领导人员队伍建设需要,积极组织开展竞争性选拔领导人员工作。
(九)推行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研究出台《集团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的实施意见》,在具备条件的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探索推行党组织领导班子公推直选试点。在试点的基础上,总结经验,稳妥有序地全面推进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公推直选工作。各子公司党委也要结合基层党组织换届,探索开展基层党组织书记的公推直选工作。
(十)加大后备人员选拔培养力度。按照《浙建集团中层领导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选拔一批素质优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的后备人员。根据后备领导人员成长周期,突出党性锻炼和实践锻炼,分为近期和中长期,制定后备领导人员培养措施,举办一期培训班。对后备领导人员坚持从严要求,坚持优进绌退、动态管理。
(十一)实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 在子公司全面推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子公司党委(党支部)主要负责人每年在年度述职述廉会上报告领导人员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职工群众对子公司选拔任用工作和新提拔中层正职领导人员进行民主评议。注重评议结果运用,将评议结果作为检验子公司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今后,集团党委结合民主生活会,将“一报告两评议”结果与子公司党委主要负责人作一次反馈和谈话。
(十二)建立选人用人工作信息公开制度。实行领导人员任用提名情况、民主推荐情况、民主测评情况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制度。结合党务公开、司务公开,通过内部网站、报刊、宣传栏等平台,适时公开选人用人制度程序、考察预告、任前公示、干部任用结果、干部选拔任用情况、“两评议”结果等信息。
(十三)实施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制度。在省委组织部、省国委党委对集团选人用人满意度测评前,集团党委先行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摸底调查,完善项目设置,改进调查方法,提高调查的针对性和准确性。注重分析调查结果,针对调查中反映突出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通过3年左右的努力,使集团选人用人的环境更好,风气更正,实现职工群众对集团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有明显提高。
(十四)切实加强对领导人员的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坚持组织管理与自我管理、严格管理与人性化管理相结合,完善科学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机制,切实防止领导人员管理失之于宽、失之于软。完善领导班子和领导人员年度考核、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等制度,落实集团领导定期同中层领导人员谈心谈话制度。严格执行领导人员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行集团中层领导人员考察人选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加强对子公司党政“一把手”的重点管理,坚持实行子公司党政主要领导离任审计制度。健全领导人员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充分调动广大中层领导人员干事创业的内在动力。
(十五)切实加强组织人事部门自身建设。指导子公司选好配强企业组织人事干部。结合企业党组织开展的创先争优活动,积极开展讲党性、讲信念、讲传统,比工作、比学习、比贡献的“三讲三比”活动。采取业务培训、实践锻炼、调查研究等多种形式,切实提高组织人事干部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三、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工作,切实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研究选人用人工作,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专题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建立和落实责任,各单位党委主要领导要负总责、亲自抓,努力形成党委牵头抓总,组织人事部门具体负责、有关部门各司其职、职工群众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
(二)梳理制度,规范程序。各单位要及时总结选人用人工作的经验做法,及时梳理选人用人制度,认真抓好选人用人制度规范,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同时,要规范选人用人程序,严格按照规范程序选好人、用好人,对选人用人工作中出现的失误和不足,要及时加以克服和改进。
(三)制订计划,有序推进。子公司要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研究制定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工作计划和措施,既要有长远规划,又要有年度的具体安排。集团组织人事部门要根据不同性质单位的各自特点,按照积极稳妥、有序推进的原则,加强分类指导和督查检查,确保落实。
(四)舆论引导,强化宣传。充分运用网站、报刊、宣传栏等宣传平台,以专栏专题、跟踪展示等形式,宣传报道集团和子公司选人用人的决策部署以及选人用人工作中的好经验、新举措、新进展、新成效。开展选人用人专题民主恳谈,设立选人用人工作专用信箱,宣传解释选人用人制度,收集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建议,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