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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省普法办主任在省直单位普法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
2015/4/10 11:20:37

在省直单位普法联络员会议上的讲话

浙江省司法厅副厅长 省普法办主任  金登尚

201549日)

 

同志们:

今天,我们在这里召开省直单位普法联络员会议,这是自去年11月联络员会议后,省普法办召开的又一次工作例会。在座各位联络员,既是省直各单位各部门从事法治工作的骨干,同时也是我们省普法宣传教育的重要力量,今后我们联络员会议也要作为制度固定下来,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既学习业务,同时也交流部署工作。借此机会,我代表省普法办,对各位百忙中抽时间前来参会,特别对各位联络员长期以来为我省普法工作所做的努力和辛勤表示衷心的感谢!

刚才,省委党校林雪飞教授为我们做了《宪法》知识辅导报告,很权威、很全面。省民宗委、省工商局、省新闻出版广电局三单位结合本单位职能,分别介绍了一年来履行普法宣传责任、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经验做法,讲得都很好。

省直单位作为行业主管部门和指导机关,在构建全民普法教育体系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去年联络员工作会议后,省直各单位以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为统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关于法治宣传教育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 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能,深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各方面工作都取得了新的进展,为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作出了积极贡献。除了刚才交流发言的几个单位,其他很多单位也做了许多工作,也有许多好的经验,会后,我们还可以通过信息简报、浙江法治在线网站、浙江普法微博、微信、东方法苑杂志等途径进行进一步交流。总的来看,我认为这半年来的工作有这么几个特点:

一是坚持围绕中心抓普法。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中,全省各地、各单位共同努力,法治宣传服务“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形成浓厚氛围,基本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实现“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就跟进到哪里。各单位一方面积极参与省普法办组织的各项活动,省农办、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省环保厅等单位都参与了《“五水共治法律知识百问”》等书籍资料编写,另一方面结合管理指导职能,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政策法律法规宣传,省文化厅举办了“美丽浙江·水之韵”国庆文艺晚会、“五水共治”专场音乐会等一系列文艺晚会;省民宗委组织开展了寻梦中国·正言正行暨三改一拆、五水共治·五教同行”活动,把法律、政策宣传延伸到到宗教界人士及信教群众。

二是坚持突出重点抓普法。突出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各单位普遍建立党委(党组)中心组学法等制度,领导干部法律学习成为常态。省委组织部、省普法办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开设了法律学习考试专题,1839省管领导干部参加了2014年度法律知识考试(有12人未通过考试,有48名因各种原因未参加考试)。省委党校根据各类主体班次实际,相应开设贯彻依法治国方略与坚持完善人大制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法治政府建设等教学模块。去年,省委组织部还把领导干部的学法守法用法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领导干部年度述职述廉述法考核工作,在全国率先统一组织实施了省管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工作。

三是利用重要节点抓普法。在“12·4”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期间,全省联动,集中开展了一系列以学习宣传宪法为主要内容的宣传活动,在全社会营造了浓厚的氛围。普法办组织召开了学习宪法专题座谈会,部署开展了“宪法宣传零距离”“宪法知识进校园”等社会宣传活动,举行了广场文艺演出,组织了“我们一起学宪法”网络学习宣传活动。教育厅统一组织全省大中小学开展宪法晨读、举行特别升国旗仪式、上一节宪法教育课等活动。省总工会通过法律咨询、巡回宣讲、赠阅资料等多种形式,送法下基层、进企业,引导广大职工学法、懂法、守法、用法。

四是注重完善工作机制抓普法。省普法办和省直各单位工作联系更加紧密,关系更加协调。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年度工作任务分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其他各单位、各部门也越来越注重把履行工作职责和开展经常性法治宣传活动相结合,参与法治宣传教育的主动性积极性不断提高,“谁执法谁普法”“谁主管谁普法”责任制进一步落实,面向社会的专业法宣传成为常态化。省统计局和省普法办共同组织开展了统计法知识竞赛活动。“全国消防日”交通安全日”等主题日、纪念日的集中宣传和“平安综治”“三八妇女维权周”等主题活动,贴近群众,影响广,效果好。

五是着力创新方式方法抓普法。各单位各部门积极依托互联网、微博、微信、移动终端等新媒体、新技术拓展法治宣传教育平台,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的吸引力和覆盖面,全省法治宣传触角已广泛延伸到数字电视频道、公交车厢、地铁车厢、楼宇电视、户外显示屏等公共视听载体。以“浙江法治在线”网站为枢纽、各市、县(市、区)普法网站参与的“浙江普法网群” 不断巩固加强,以“浙江普法”微博、微信、手机报为核心的新媒体法治宣传集群建设初具规模。目前,全省共有普法网站83个,普法政务微博260个,政务微信60余个,浙江普法手机报用户超5000。法治文化建设取得丰硕成果。在省委宣传部、省文化厅大力支持下,省普法办和浙江电视台合作的《流动大舞台——法治宣传浙江行》栏目,全年在基层巡回演出56余场,现场受教育观众5多人次。省文化厅依托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农村文化礼堂等文化场所,利用“送戏、送书下乡”“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等公共文化服务活动,面向公众,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普法教育。今年初,省普法办命名了首批21个省级法治文化建设示范点。

在充分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要清醒看到省直单位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比如有的单位对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中的重要性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履行法治宣传教育主体责任主动性不强;有的单位抓机关本级普法工作比较紧,对全系统工作指导力度不够,面向社会开展专业法宣传没有形成常态化;有的行政执法单位和部门对“执法过程就是最好的普法”认识不足,存在普法与执法脱节现象;还有相当一部分单位普法联络员作用没有很好发挥, 仅把自己当成“中转站”而不是“加工厂”,报送工作信息和年度总结不够积极,质量不高,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今年是“六五”普法规划的收官之年,也是开展全民法治宣传教育30周年,同时还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和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的开局之年。下面,我着重围绕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就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准确把握当前法治宣传教育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作出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是我们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是指导新形势下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纲领性文件。《决定》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高度,深刻阐述了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的基本定位、深刻内涵、重大任务和重要措施,提出了一系列新论断、新要求,开启了依法治国新时代,开辟了法治宣传教育新境界,为我们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提供了重要遵循。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在贯彻中央精神、继承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提出了“到2020年,力争在紧紧围绕全民守法,在提升全民法治意识和法律素养方面走在前列”的奋斗目标,部署了全面深化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新任务。

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全面深化法治浙江建设大背景下,我们的法治宣传工作正面临着深入推进、不断完善、突破提高的新挑战。对此,我们既要高度重视肩负的使命和责任,同时对当前法治宣传的新形势新任务也要有清醒认识。

一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实现法治浙江建设继续走在前列的新形势,对法治宣传教育创新发展提出新挑战。当前,法律知识宣传日益普及和工作制度机制不完善、全社会法治精神存在缺失、法治实践相对滞后之间的矛盾普遍存在,传统的法治宣传教育面临转型升级的挑战。二是适应新形势、引领新常态,对法治宣传教育制度机制建设提出新要求。当前,法治宣传教育普遍存在体制不顺、制度不全、措施不硬、落实不够等问题,“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大普法”格局尚未真正形成,普法工作说说重要、做做次要、忙时不要”的现象广泛存在,法治宣传教育的责任有待进一步落实,合力有待进一步加强,资源有待进一步整合,手段有待进一步丰富,全民普法和守法的参与面、覆盖面和实效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新媒体发展快、影响广,对法治宣传教育形式创新提出新需求。现代传播手段日新月异,网络和数字技术呈现裂变式发展,群众获取资讯的习惯、途径和时效发生巨大变化。相比较而言,法治宣传教育虽然载体较为丰富,但缺少抢人眼球的品牌和作品,新媒体普法载体建设还处于起步阶段,影响力不大。四是群众实际需求旺、要求高,对法治宣传教育实践载体提出新途径。当前,广大人民群众对法治建设的期待日益高涨,对政府依法行政和官员依法办事的要求越来越高,追求公平正义的愿望越来越强。同时,部分群众自身法治意识淡薄,信访不信法、不依法表达利益诉求、不诚信守法经营等现象时有发生,在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基础上,突出抓好法治实践载体建设,任重道远。

因此,我们一定要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系列重要讲话和省委十三届六次全会精神,站在“四个全面”的政治高度,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全民普法和守法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长期基础性工作的内涵,准确定位新时期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深刻领会、准确把握从“法制宣传教育”到“法治宣传教育”的实质变化,把法治宣传教育全面拓展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全过程。深刻领会、准确把握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推动全社会树立法治意识的目标任务,深入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教育引导全民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深刻领会、准确把握普法工作规律,站在新的起点,深刻总结30年普法工作经验,着力破解当前法治宣传教育的难点、难题,结合浙江实际,大胆实践,创新突破,推进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继续走在全国前列。

二、准确把握法治宣传教育发展方向,增强工作针对性实效性

一是要积极为中心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法治宣传教育只有围绕党委政府工作大局,才能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要坚持围绕重点领域、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等中心工作组织开展专项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实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到哪里,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就跟进到哪里,做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推进的每一天都是普法日。当前,要继续围绕无违建创建、“三改一拆”、“五水共治”、“四换三名”等重点工作开和雾霾治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保障、电商服务网络建设等省政府十个方面的民生实事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力求把每一项工作的每一次行动,都成为对干部群众开展的活生生的法治宣传教育。省普法办将5月上旬,结合浙江法治宣传月,部署开展“五水共治 法治助力”主题宣传活动,各单位要积极响应,主动参与,助推“五水共治”法治宣传工作取得新成效。

二是要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在推进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实践中,我们已经形成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好做法,如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议学法、政府法律顾问、法律考试、年度述法等,一方面要把这些好的经验做法以制度形式加以巩固完善,另一方面要从细化措施、机制保障、强化考核等方面抓好落实,确保制度执行到位,切实增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自觉,把对法治的尊崇、对法律的敬畏转化成谋划工作的法治思维、处理问题的法治方式,让普法教育真正“用”起来。

三是要进一步完善法治宣传教育机制。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长期科学发展,必须把完善机制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重点工作和基础来抓,让普法教育真正“实”起来。今年的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会议上,审议通过了《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普法宣传教育机制的意见》,今天会上也正式发给大家。《意见》提出了“六方面”机制:一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分工协作机制,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二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科学推进机制,把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培育社会主义法治信仰作为法治宣传教育的根本目标;三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资源统筹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新闻媒体普法资源、公共普法资源、基层普法资源、社会普法力量;四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社会化运作机制,逐步建立政府购买、市场投入、公益参与的社会普法教育运作机制;五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使普法工作真正成为一项“硬任务”;六是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组织保障机制,加强机构、人员、经费保障。类似的文件,在全国是首个,可以说既是我们省的一个探索,也是实践经验的总结,大家一定要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

是要积极拓展新媒体新技术普法功能。要把加强新媒体普法平台建设作为新形势下推进法治宣传教育重要工作,要努力学习、潜心研究新媒体普法工作模式,从技术、人员、经费等方面给予充分保障,精心打造新媒体普法的品牌载体,在提高宣传作品质量上下功夫,多创作能撞击人们心灵的、符合时代和社会大众口味的精品作品,使普法教育的内容和形式更接地气、更符合新媒体时代的特点,让普法教育真正“火”起来。这次年度《工作要点》征求意见过程中,省公安厅提出要“统筹省直机关官方微博、微信资源,提高普法内容的宣传频率和覆盖面。这个建议非常好,当前,全省新媒体普法平台不少,但有影响力的品牌不多,基本处于各自为阵、“小打小闹”、重复投入、传播不广状态。为进一步提高我省新媒体普法的质量和影响力,省普法办将牵头组建成立“浙江省新媒体法治文化创作联盟”(暂定名),各单位,包括政府机关、新闻媒体、大专院校、文创企业、门户网站等都可以申请成为联盟会员,在省普法办的指导、协调下,通过资源和资讯共享,进一步提升我省新媒体法治宣传水平。这项工作也是一个尝试,希望得到省直各单位的大力支持。

五是要着力抓好实践载体提高实效。法治宣传教育重在实践。要进一步推进法治宣传教育和立法、执法、司法等法治实践的有机结合,和精神文明创建的有机结合,加快构建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法治良序。不仅要巩固法治城市、法治县(市、区)、“民主法治村(社区)”“诚信守法企业”等已有的创建载体,提升创建质量,还要不断深化各层面、各行业依法治理,紧密结合自身职能和特点,围绕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积极推进法治机关、法治学校、法治乡镇、法治户等法治实践载体,把依法治国的各项要求延伸到城乡各个行业、各个基层组织,让普法教育真正“活”起来,以法治建设实际成效推进、检验普法工作。

三、准确把握今年法治宣传教育重点任务,确保“六五”普法圆满收官

2015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已经印发给大家,共有八大项28项任务,应该说今年工作任务还是非常繁重的。我们要全力以赴,确保年度工作和“六五”普法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全面胜利完成。我着重强调三件事:

一是开展好“学习宪法 尊法守法”主题宣传活动。该项活动是中宣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组织开展宪法教育的重要载体,是贯穿全年的一项重要任务,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普法办针对我省实际提出了具体贯彻意见,各单位要根据中央和省里的统一部署,扎扎实实把这项活动抓好。对省直单位来说,重点要抓好四项工作,一是党委中心组宪法知识专题学习;二是组织一场宪法知识讲座;三是积极参与国家工作人员“我读宪法”征文活动;四是做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全国法制宣传日的宣传活动。(省委宣传部和省普法办组建了宪法知识讲师团,讲师团成员都是省内宪法方面的专家和知名学者,有需要的单位可以联系普法办)。

二是做好“六五”普法检查验收。各单位要根据“六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将检查验收工作列入年度重点工作计划和重要议事日程,对照检查标准,认真总结工作经验和做法,查找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做到面上普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平时检查与综合考评相结合、展示成果与整改落实相结合、定性分析与定量分析相结合,多看结果性指标,少看过程性指标,确保“六五”普法规划圆满收官,让老百姓切实感受到普法教育的成效。根据全省检查验收工作计划,各单位要在6月底前完成自查,并做好省检查组抽查准备。特别是有分管领导参与省检查组检查的单位,更要认真做好协调联络工作。有关检查验收具体工作,省普法办将会另行下发通知。

三是做好宣传工作。“六五”普法启动以来,各单位认真组织实施规划,积极开展专业法宣传,全面深化“法律六进”活动,扎实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很大成就。要结合“六五”普法检查验收,进一步加强对“六五”普法工作成果的宣传。省普法办今年将组织开展“六五”普法创新项目、推进项目评选,举办“六五”普法成果展示,拍摄“六五”普法工作宣传片,编写“六五”普法宣传特刊和《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在浙江》等资料,各单位要积极向省普法办报送有关经验材料和工作资料,不断扩大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社会影响。

同志们,普法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社会基础工作,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党委、人大、政府、政协的组织领导,需要各部门的齐抓共管,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在座各位是我省各单位各部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具体实施者,大量细致而艰辛的工作需要你们去承担。让我们团结一致,共同努力,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更加扎实的工作作风,力争为深入推进我省法治宣传教育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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