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直属各单位,各市司法局、普法办,义乌市司法局、普法办:
根据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关于组织实施全省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分级考试考核工作的意见》(浙普〔2008〕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公务员局、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 进一步加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学法用法工作的意见》(浙司〔2013〕42号)精神,现就做好2013年度全省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全省党政机关、司法机关、群众团体、大专院校、国有企业以及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的省管领导干部(含非领导职务,下同)。
二、考试内容
宪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基本内容;党的十八大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要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重要讲话;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基本内容;依法行政与法治政府建设、公正司法、预防职务犯罪和廉政教育方面法律法规;环境保护、食品安全、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方面法律法规;“三改一拆”、村级组织换届选举等与省委、省政府重点工作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考试内容,由省普法办确定复习范围,并在复习范围内拟定考试题目。每张试卷随机生成75道题目,其中单项选择40题,多项选择15题,判断20题。
三、考试方式
2013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统一在浙江领导干部网络学院(网址:www.zjce.gov.cn)进行。省普法办将在网络学院开设“2013年度浙江省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专题”,并刊登复习范围。参加考试人员通过本人在网络学院的用户名登录,在线进行答题并获得成绩。考试成绩在60分(含)以上者为合格,并获得网络学院2个学分,每人限考3次,3次考试均未达到60分者不得分。具体操作要求请参阅“专题”内发布的考试须知。
四、时间安排
2013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自2013年11月5日开始,到12月4日截止,愈期视为未参加考试。
五、工作要求
2013年度省管领导干部学法用法考试在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日常工作由省普法办负责。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参考率。考试结束后,将对各单位参加考试情况进行通报。
省普法办联系人:桂漪雯、徐立忠;联系电话:0571-87054397、87054396;传真:0571-87054386。
浙江省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3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