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上午一场机动车驾驶人理论考中,海宁交警大队车管所监考民警查获一起利用摄像头及语音设备的考试作弊事件,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123令)规定,对作弊考生冯某当场作出取消考试成绩,一年内不得再次申领机动车驾驶证处理。作弊考生冯某,女,四十岁,市区某驾校学员,据其本人陈诉因文化水平低,只有小学两年级文化,理论已考了四次未及格,考试当天在车管所附近一陌生男子与其搭讪,称利用作弊设备可帮其考出理论考试,钱款考出后再付,她担心自己第五次仍无法通过考试,就同意了这笔交易,没想到进考场不到十分钟就被监考民警查获。
目前,交警大队车管所就此作弊事件作在进一步调查,即时召开各驾校负责人及考试员会议,要求驾校加强学员教育,考场监考严格并安装反作弊科技设备,警告学员不要存有侥幸心理;车管所考试员进一步做好考前告知工作,并加强考场监管。